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

如何處理車禍事件

故事大綱:
97年5月13日6時41分,火車站前發生1起交通事故,肇事者分別為基隆市聖○中學老師(開車,以下簡稱A女)及1名保全員(騎機車,以下簡稱B男),車禍肇事原因不明,造成B男 腿部骨折,由於A女急著到學校簽到(怕遲到被罰錢),所以就先開車將B男載到學校簽到,再由A女的姐姐載B男到醫院就醫,約8時左右A女的姐姐到交通隊報案,稱B男騎機車撞到A女,請警方處理,警方到醫院詢問B男,B男稱是A女開車撞到他,並詢問警方到底本件車禍責任在誰,且警方通知A女到場處理時,其稱要上課,大約10時10分才下課…

法律問題:
1.上班重要還是報案重要,到底那個損失比較大?
2.發生車禍時正確處理方式為何?
3.本件車禍錯誤處理有幾個?

預定進度:
2009年10月25日 組員討論整理、大概找資料
2009年11月01日 故事大綱、法律問題
2009年11月15日 法律問題、學習反省心得
2009年11月22日 整理修改、總結
2009年12月13日 第二次整理
2009年12月20日 上台報告

分工:
許盛怡 …… 找圖 口頭報告
郭致豪 …… 分析問題
陳郁喬 …… 口頭報告
黃翊婷 …… 找圖、 口頭報告
柯思安 …… 分配工作、編排、製作影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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